根据《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(修订)》的规定, 《石油炼制工业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》、《造纸及纸制品产品碳足 迹评价技术规范》、《小功率电动机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》等10类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已完成专家评审。现批准10项团体标准正 式发布,自 2024年1月12日实施,现予以公告。
《石油炼制工业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》规定了对石油炼制工业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术语和定义、目标和范围、核算方法、数据收集与数据质量要求、产品碳足迹解释、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,适用的产品范围为以原油、重油等为原料,生产的汽油馏分、柴油馏分、燃料油、润滑油、石油蜡、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石油炼制工业产品。
《造纸及纸制品产品碳足 迹评价技术规范》规定了对造纸及纸制品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术语和定义、目的和范围、核算方法、数据收集与数据质量要求、产品碳足迹解释、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,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,代码为221(纸浆制造)、222(造纸)和223(纸制品制造)行业的产品。